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沙单位:
为扩大我县金属深加工业的规模,提升金属深加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水平,促进金属深加工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尽快形成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结合沙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定位
(一)以金古工业园区为金属深加工企业的集聚平台,把我县建成福建省最大、最有竞争力的金属深加工区。到2005年底,实现金属深加工业总产值20亿元,到2008年底,实现金属深加工业总产值50亿元。
二、发展重点
(二)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充分发挥作为龙头企业的福建省明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引导和虹吸作用,重点发展彩涂、镀锌系列产品;型钢系列产品;冷轧、拉丝材系列产品。
彩涂、镀锌系列产品:2004-2005年建成年产26万吨热镀锌板生产线、年产16万吨彩涂板生产线。积极吸收民营资本,对镀锌、彩涂产品进行深加工。
型钢系列产品:2004-2005年建成年产5万吨C型钢生产线。吸收民营资本,对带钢产品进行深加工。
冷轧、拉丝材产品系列:于2005—2006年,根据市场需求投建年产30万吨的冷轧板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的高速公路护栏板生产线。鼓励民资入园,对三钢生产的特殊钢,如拉丝材,弹簧钢进行深加工。
同时,积极发展为金属深加工企业服务的中介、信息咨询等配套行业,努力构筑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
三、主要措施
(三)加强硬环境建设。加快金古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尽快完成园区内的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金属深加工产业打造发展平台。
(四)加强软环境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健全政务服务网络,办好政务服务中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沙县”;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金属深加工行业,使民间资本成为金属深加工企业的主要投资主体。对符合国家或省政策扶持的金属深加工项目,根据项目需要指派专门人员,配合企业办理项目报批、向上争取资金等,扶持企业发展。
(五)科学制定产业发展和园区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产业发展现状、产业链形成规律,由研究机构专家、政府部门、企业业主组成的班子组织编制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和园区发展规划。
(六)鼓励开发建设金属深加工专用标准厂房。鼓励、引导社会投资者,按全县金属深加工总体规划布局,开发建设金属深加工标准厂房进行出售或租赁,以解决新建金属深加工业主因大额资金投入厂房建设工程,而造成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建设厂房周期长、投产见效慢等入门难、发展难的问题。
(七)降低建设收费标准。对于2007年10月1日前申报的新上金属深加工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以上),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7年10月1日之后申报的,按原标准的50%收取。另外,建设放样费按最低限的30%收取,质监费按最低限的30%收取,造价测定费按最低限的30%收取。
(八)培育建设金属深加工专业市场。积极引导鼓励和培育建设金属深加工产品的交易市场,争取在2008年以前,形成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专业市场。
(九)成立县金属深加工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借助协会的服务平台,通过多种形式的分工协作,辐射带动相关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
(十)积极扶持金属深加工企业上市。加大对大型金属深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促其做强做大,并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扶持金属深加工企业上市。对获得国家证监会批准,成功上市的金属深加工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
(十一)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证书的金属深加工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金属 |